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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CC无线模块集成
对制造商来说,预先批准的模块是一种很好的方式,可以增加产品的功能,而无需开发新的射频组件的时间和费用。然而,当您的模块具有足够的FCC要求的认证,以及何时可能需要额外的遵从性测试时,并不总是很清楚。
我们的专家帮助您导航无线电模块集成,从了解产品分类到确定合规性的要求。在本指南中,我们探讨了影响合规性的3个主要因素:模块类型、附加产品特性和基本模块需求。
无线电模块类型
为了无线电模块集成的目的,FCC创建了四种主要模块类型:单模块发射机、有限单模块发射机、分模块发射机和有限分模块发射机。虽然每个模块都需要某种形式的认证,但模块类型会影响可能需要的额外测试类型。
单模块发射器是独立于主机产品(通常是FCC Part 15.212 (a)),已证明符合适用法规的完整射频传输设备。
有限的单模块发射器是类似于常规单模变送器的设备,但只能证明在某些产品或在某些条件下符合要求。
Split-modular发射器是符合单模块发射机相同规定的装置;然而,它们不是一个单一的、完整的产品,而是被分成无线电部分和控制元素部分。188金宝搏手机端
有限split-modular发射器类似于分模变送器,但它们的合规性只适用于某些产品或在某些条件下。
其他产品特性的影响
重要的是要记住,任何产品都有自己的一套法规,在集成无线电模块之前必须满足这些法规。然而,射频接收器、蓝牙或zigbee集成等功能可以改变这些需求。在这些情况下,产品通常需要演示额外的遵从性,包括那些特性和无线电模块。
这方面的例子包括同时包含发射机和接收器的产品;模块连接或内置到其他组件中的产品;或者在集成模块后,产品的分类发生变化的情况(例如,更改为有意的散热器分类)。
无线电模块集成的基本要求
由于可用的模块和配置种类繁多,没有一组需求适合每种情况。然而,FCC Part 15.212提供了一些适用于几乎所有无线电模块集成的基本指南。
其中一些规定包括:
- 射频电路必须屏蔽(任何物理元件或电容器不需要屏蔽,但它们必须在模块组装上)
- 该模块必须包括缓冲调制或数据输入,以符合第15部分的要求
- 模块必须有自己的电源
- 天线必须永久连接到模块上(或使用唯一的天线连接器),且只能使用经批准的天线操作产品。
随着越来越多的产品有如此多的不同配置可用,无线电模块集成可能是您的认证过程中一个复杂的部分。当考虑到不正确的文档可能会受到惩罚的高风险时,确保您的无线电产品在第一时间获得正确的认证至关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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